案例具体情况:借款人A分别先后向B、C、D借款15万、20万、20万用于打造货船用于运营,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借款期都是一年,但是因经营不善,在还款期没能归还,而且作为抵押的货船只值30万,并且在还款期一年后仍没能归还,现B打算进行诉讼。问:诉讼结果可能会怎样?如果货船被判拍卖,拍卖的钱会是怎样的顺序还款?(是谁诉讼先还谁?还是按借款时间顺序?还是按借款比例?还是平均分?)对于不足的还款,A该承担怎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