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高中2年级的学生,在高2上学期的时候,我因为身体健康原因,向学校申请了停学。当初学校答应的很痛快,我写了一个书面证明,然后就给了我的班主任,我的班主任说把它上交给学校!
如今是半年过去了,我的病好了,我想回到学校上学,但学校却万般阻扰。我找到班主任,班主任说做不了主,让我去找年级主任,然后我接着去找了年级主任,主任说,像我这种情况很少,是不允许再回校读书的。因为学校有规定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离开了学校一个月,就会单方的被学校视为休学! 如果再回来,就必须复课 学校(请问一下有这样的法律依据吗)?从高一开始读~~可我当初是向学校申请了因身体原因停学的,而且学校也批准了!现在年级主任说,就是我回来了,也会给学校扯后腿!!!请问一下学校有这样的权利,因为学生学习不好而不让学生继续读书吗?
我又找到校长,校长直接拉着个脸说,让我去找年级主任! 我又找了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说再跟校长商量商量,(我明白它的意思,就是想让我给他点好处)!
注明:我学习不是很好,但从未犯过违反学校纪律的事。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学校有权利不让我回去读书吗?有什么依据? 我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回学校读书的吗?还有,当初我中考的成绩不是很好,进入高中的时候需要拿些助学费,如果今天学校不允许我再回去读书,我的助学费能拿回来吗?
学校的这种行为合法 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