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年终一次性发奖金的最佳处理方法,另外,依据现行的财税制度,还可不可以按月计提年终奖,然后年底一次发

如题所述

  回答如下:对于楼上所说,依据现行财税制度,可以按月计提年终奖,具体来讲可以通过预提费用的方式来到处理。但是,你所问的问题关键是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是否能够做到税负较低。
  根据税法规定目前有两种方式,选择权在企业,但是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变动了。这就引入了一个新的话题,纳税筹划。现在对于这两种方式让我们大致表述一下吧:
  一、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员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考勤奖,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按照会计核算制度,每月预提一个月的年终奖来看,关键是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是个比较难的地方。因为从第三方来看,如果每月计提了员工的年终奖。但是从员工工资单来看,就完全有理由认为是单位欠员工的未发放工资。这样一来,从税务主管部门就可以认为单位未代缴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有偷税的嫌疑!因此,对于员工的工资薪金来看,我们需要进行纳税筹划,最终使员工的税负降低到较低的水平,而获益较高!如有疑问,可加本人的Q527692802,我们可以一起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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