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费用计入会计科目

如题所述

折旧的汇算清缴怎么填写

1.第1列"资产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2.第2列"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3.第3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历年累计资产折旧、摊销额.

4.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据以计算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5.第5列"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不含加速折旧部分.

对于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第5至8列税收金额应剔除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的折旧、摊销额.

6.第6列"加速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折旧额.

7.第7列"其中:201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填报,为表A105081相应固定资产类别的金额.

8.第8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历年累计资产折旧、摊销额.

9.第9列"金额":填报若不填写第6列则第2-5列的余额,若填写第6列则第2-6列的余额.

10.第10列"调整原因":根据差异原因进行填报,A、折旧年限,B、折旧方法,C、计提原值,对多种原因造成差异的,按实际原因可多项填报.

环保社备需要计提折旧吗?

当月购买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入账后的次月开始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并计入成本费中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

公司已纳税人发的工资不符合能怎么办

答:首先查明原因,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的问题还是税务申报的原因.如果是会计核算的问题,可以在实际发放的当月,差异部分做成本或费用处理,如果是小于预提数,应该用红字冲回.如果预提的工资大于实发工资,那就把多余的部分用红字冲回.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6、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7、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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