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公租房子女能继续住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能住。 公租房 可以由申请人的亲人暂住的,只要父母不是作为出租或出借的把房子给别人住,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如果有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房,并且拒绝将公租房恢复原状的等其他情形的,是可以退回公共租赁房。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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