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征集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一、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办法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征求志愿的时间为7月12日9:00至15:00。
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本次征求志愿包括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医学定向计划”)
以及其他院校共7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计划》
除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专业外,凡报考标注“★”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历史等科目类总分不得低于527分,物理等科目类总分不得低于512分;
报考未标注“★”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历史等科目类总分不得低于474分,物理等科目类总分不得低于448分;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民航招飞院校招生条件。
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省和拟报考院校的要求。
二、填报军事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必须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全省统一面试、军检等,结论合格的考生。个别院校对考生有政治面貌要求,请查阅院校招生章程或详询院校。
三、填报公安政法院校(专业)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公安或政法院校的招生条件(如视力要求等);报考公安院校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还须经有关单位和院校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等,结论合格。
四、填报航海院校(专业)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如视力要求等)须符合航海类院校(专业)招生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五、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有关要求
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
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经审核、公示无异议。
六、填报乡村教师计划志愿有关要求
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志愿;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乡村教师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
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的其他志愿,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填报医学定向计划志愿有关要求
户籍在有医学定向计划县(市、区)的应届毕业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医学定向计划志愿;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医学定向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
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的其他志愿,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