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劳动局拖欠工资投诉电话是多少

如题所述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拖欠工资怎么办: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拖欠工资法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拖欠工资的概念:
1、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2、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四、拖欠工资怎么进行解决:
1、先协商:
先争取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联合起来,可以选出代表协商;
(2)要主动亮出证据,并注意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③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让老板对我们心生敬畏.
2、拨打12333、12348、12351
当农民工兄弟不知所措时,别怕!这时候,你可以拨打这3个电话,咨询并获得维权帮助:
(1)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热线:12333
(2)司法部门的热线:12348
(3)工会组织的热线:12351
3、申请调解:
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请注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工会代表担任!
4、找工会: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5、找政府: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12333”热线,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2)投诉时要注意:拖欠工资行为须是2年内发生;查清隶属关系,到单位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投诉;投诉书面材料要说明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说明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和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等投诉请求事项;如果不会写投诉书面材料,也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
6、申请仲裁:
(1)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开庭;及时裁决、结案。
7、打官司:
分三种情况:
(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申请时要提交:
(1)身份证明材料;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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