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1、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或地区的优势(闲散或剩余)劳动力,既解决了劳动者收入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其他国家或地区劳动力紧张或不足的问题;2、增强了地区间或国家之间的联络,带动行业间的相互合作关系,促进共同发展,3、节省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弊:1、受多种原因的影响,合同条款不够严谨,给劳务纠纷埋下隐患;2、受劳动者、用工单位、劳务中介三方诚信度,以及社会环境等的影响,责权利的界限不清,劳务纠纷不断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