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 成都 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城乡医疗救助申请需要哪些流程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 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1、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户口 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 2、申请事后医疗救助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到 户籍 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二、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一站式”即时结算的,救助对象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医疗救助,须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做好核对申请对象身份,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金,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是给与资金结算。 2、申请事后医疗救助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救助对象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审核。街道 办事 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其递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请救助的对象身份认真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医疗救助经费情况和救助对象人数以及救助对象 贫困 程度、个人承担医药费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规定的医疗救助待遇。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城镇“三无”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应联合当地福利供养机构共同认定救助对象,待身份确认后实施救助。尚未纳入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申请医疗救助,需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县级民政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后按程序实施救助。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申请大病医疗救助,要经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低收入家庭认定程序对申请对象身份进行认定。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城乡医疗救助申请需要哪些流程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城乡医疗救助申请需要哪些流程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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