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指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
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中国金融体系的五类风险:外部传染风险、宏观经济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
金融风险的种类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作业风险
行业风险
法律、法规或政策风险
人事风险
自然灾害或其他
突发事件系统金融风险及全局性金融风险
所谓系统金融风险和全局性金融风险是相对个别金融风险或局部性金融风险而言,现 在我们所谈论的、并将之作为经济工作重点之一的问题,其所指就是这类金融风险。
从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教训看,
金融危机不管由什么原因引起,最终都表现为支付危机,即:或是无法清偿到期的国外债务,或是银行系统已不能满足国内存款者的普遍提存要求继而进一步导致
挤提甚至是银行破产。正是从这种基于对流动性重要程度的重视,国外不少货币金融理论著作都将最初的系统风险定义为支付链条遭到破坏或因故中断导致的危险现象。
现在,我们在谈论和使用系统金融风险概念时已经自觉不自觉第将之与"全局性金融风险"等量齐观了。在文化发展史上,一个词汇、一个概念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出现涵义上的些许变动是常有的事。系统金融风险之所以可以等用于全局性金融风险,我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金融体系的发展和进步已使得金融领域内各个行业间的连动和交互影响成为不争的事实。例如,
证券市场和信贷市场本来是金融领域中职能不同的两个市场,但股市的大涨大跌有可能造成大量的银行破产;反过来,一些有影响的大银行间的并购或破产事件也可能引致
股票市场行情的急剧变动。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领域是竞争最激烈因而风险程度也最高的领域,没有风险就没有金融活动,因此,想要避免金融风险是不可能的,对于决策当局来说,有决策参考意义的是关注系统金融风险或全局性金融风险。我们的报刊上常用的提法所谓"化解金融风险"实际上是一句糊涂语言,系统金融风险或全局性金融风险一直存在,个别金融风险或局部性金融风险每天都在出现,生生不息,如何化解得了?如果说"化解",只应该是化解危机,但在危机尚未出现时,我们要做的工作应该 ――也只能是降低系统或全局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