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8-30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后,双方应当在冷静期满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此外,如果在离婚冷静期间已有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么,如果一方再次想离婚的,只能再次和对方协商,到婚姻登记离婚重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温馨提示:目前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导致其中一方很可能在冷静期间反悔,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者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担心对方恶意拖延离婚的时间,建议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的查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06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后,那就办离婚手续了呗,如果你不同意离婚的话,在办离婚证之前,你还是可以反悔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2-16
如果冷静期过后你们还想离婚的话,会给你们办理离婚的。
如果冷静期过后想不离婚了,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可能应该都是想通了。
第4个回答 2021-12-17
以后一个月冷静期过后,有的夫妻经过冷静考虑到不应该离婚,重新和好友的夫妻经过冷静期以后,考虑还是离婚的好,就办离婚手续,这两种可能性都有,最好还是冷静期,以后两个和好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