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贷款已经成为减缓人们经济压力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有些借款人就为了逃避债务或者真的没有钱还贷,长期拖着不还贷。最后等到贷款公司倒闭了,借款人就以为不用还贷了,你知道拒绝还贷是正确的做法吗?
拒绝还贷从根本来说,是不合法的,但是超过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是可以拒绝还款的。什么是超过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一般来说,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年利率是24%。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借款人可以不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如果是年利率刚好是36%,利息还需要还吗?在法律上既不支持有不反对,已经返还给贷款公司了,不能拿回来。如果借款人已经返还了超过年利率36%那部分的利息给贷款公司,担心就不能拿回来了,其实还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追讨那部分的利息。
等到贷款公司倒闭了,就不需要还贷了吗?答案就是仍然需要还贷,公司倒闭了但是债务记录不会凭空消失,你有可能被法院上了黑名单,就是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贷款公司虽然倒闭,但是还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向借款人追讨贷款金额,就好比如是去法院起诉,这就是你不尽快还钱被法院上黑名单的原因了。
还有你们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有没有债务转移这个规定。如果有这个规定,公司倒闭了,贷款公司有权利去把贷款合同卖给另一家贷款公司,另一家公司也会向你追讨贷款的,所以想逃避还款的责任几乎是不可能。
此外,有些情况下贷款公司真的不能向借款人要求还贷。就是这两种情况,一是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就是贷款人明知道借款人是为了实施赌博、走私、贩卖假币或毒品等犯罪活动而借款的,这份贷款合同是不受法律的保护,还要对双方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借款人隐瞒事实的借贷,那么这份贷款合同是在法律上是自始无效,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借款人贷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贷款人不知情的,但是还需要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来返还本金和利息。
公司破产不会造成借款合同无效,公司破产后,借款就成破产债权,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要及时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
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
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3、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
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