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友好协商,不行再起诉。
遇到欠钱不还,首先可以尽量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友好协商,适当放宽还款条件,及时清偿。如果对方的确有困难无法及时还款,双方可以签署《还款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并约定如果对方到期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签订这样的还款协议,要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而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条款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
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已经尝试了各种方式对方仍然拒绝还钱,那么只能选择诉讼这条法律道路了。
但是提起诉讼之前,记得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比如账户、房产、车子等,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证当事人在诉讼获胜后可以及时拿回钱款财物。
不过,这一步并非必要的流程,如果无法提供对方的财产证明,或者欠款金额不高对方有明确的偿还能力,可以省去这一步。
之后就可以起诉立案了。
判决之后对方还是不还,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判决下来后,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就是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拘留对方。
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
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3.人民法院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
4.执行立案后,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6.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1)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
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
(2)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
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3)若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有工资正常发放,但无法一次性完全履行。在此情况下,法院会冻结被执行人工资账户,每年扣划一次。
按照规定,此时不算结案,只能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结,待全部案款执行完毕才是结案。执行工资战线有时会拉得很长,持续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情况都存在。
(4)查封了房产及车辆,可以进行评估拍卖。
①填写对外委托拍卖移交单;
②房产价格认定:双方议价—网络询价—定向询价—发起评估;
③摇号拍卖:第一次拍卖若无人竞拍,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一般会降价5%-20%)若无人竞拍,再进行为期60天的变卖。变卖(不会降价)若无人竞拍,可以以物抵债。
7.执行回款
执行回款从银行扣划到法院账户时(公对公),各级法院采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适用的“一案一账户”,从上至下,透明监管。执行员确定钱款到达法院标的款账户后,才能审批发放。
审批流程为:执行员组织办理领款手续—在系统中提请执行局审批—院财务进行发放(大约时间7-30天)。
8.付款
付款程序如下:申请执行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填写执行领条和财务领条,手续办完后逐步提请审批,然后耐心等待即可。
最好开通银行短信提醒功能,也可以留下电话号码,款项发放后书记员会提醒你自行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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