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作者简介

如题所述

陈斌彬,这位法学博士和经济学博士后,籍贯广东汕头,出生于1977年2月,福建省漳浦县人。他在学术道路上展现出卓越才能,于2006年9月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完成了法学博士学位的学习,随后进入了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的博士后流动站,专注于法与经济学的交叉研究。


目前,陈斌彬在华侨大学法学院担任教职,他的研究领域主要聚焦于国际经济法、金融法以及法经济学。他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主持了一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并参与了多项省部级课题的探讨。他的研究成果丰硕,已在一系列权威期刊上发表,其中包括《法律科学》、《国际经济法学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现代财经》、《国际经贸探索》、《证券市场导报》以及《上海金融》等核心刊物,共计二十八篇论文。




扩展资料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理论,采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案例分析、规则分析以及经济分析等方法,以美国共同基金为基点,由内而外将美国规制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机制分解为信赖义务规范、独立董事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和法律责任规范四个核心环节,以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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