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甲类乙类丙类有什么区别吗

如题所述

在医保三大目录中,医保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乙类”所对应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报销范围有所不同。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凡未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需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各地规定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的药品费用,其余部分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已经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先由个人按标注的比例负担,其余部分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甲类目录”的诊疗项目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乙类目录”的诊疗项目是可供临床诊疗选择使用,效果确定,但需适当控制使用的诊疗项目。“乙类目录”中的部分项目,按照临床适应症、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予以限定。甲类项目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项目需要个人先行负担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在下原则支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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