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劳动合同可以和厂里签吗。急需答案,,谢谢

象山蓝天光学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并共同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2011 年2 月 15日生效, 其中试用期至2011年 2月 28 日
2:如果在考核期满,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劳动期限延至一年
二:劳动报酬
3 甲乙双方协定甲方每月支付乙方6000元工资 (包月)
4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1000 元,
其余工资年底必须一次性结清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6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宁波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8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9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10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11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12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2011年 2 月 15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这个合同简洁、明了,主要内容已经说的很清楚,对员工也无过多的限制,总体来看比较公平,初步建议是给与签订。但是,要注意如下问题:
1、要进一步明确第4条的规定,即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致使乙方待工的,甲方除支付1000元生活费外,是否还支付其他费用?如果没有其他费用的话,对员工来说,可能少了些;2、如果该企业效益不错,以往为出现工作任务不足的情况,则可以不考虑第4条的规定,直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该协议中虽未明确约定社会保险及工作时间,但是不影响,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中无约定的适用法律的规定,而法律对社会保险及工作时间规定比较明确,对劳动者保护的比较周全,所以不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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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3
这个合同中缺少了几个内容:
1、没有对工作地点进行约定,有可能双方对以后的工作地点变更产生异议;
2、没有对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进行约定,有可能双方对以后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变更产生异议;
3、没有对工作时间进行约定,采用什么样的工时制,休息时间怎么安排,每天工作多长时间,这些最好都要事先约定好;
4、没有对社会保险进行约定;
以上几个内容是劳动合同中不可少的几个要素,至于第4条,初看起来问题不大,因为合同中说明了其余工资会年底一次性结清,但是这个年底是指自然年的年底还是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年底没有约定清晰,另外对于中途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到年底的话,这部分欠缺的工资如何支付也没有约定。
第2个回答  2011-02-22
社保、工作时间和地点没有明确,那个待工条款也很模糊。
再商量下
第3个回答  2011-02-22
合同中怎么没写明社会保险和工作地点以及工作时间呢,还是楼主没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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