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2014年4月1日,A给B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已承兑,4月10日,B背书转让给丁。如果丁是7月5日提示付款,丙拒绝,那么丁有哪些权利?可以向谁追索?如果是7月30号提示付款,丙拒绝,丁应该怎么办?
我理解7月10号到期日。5号是法定期内,出票人A和承兑人丙是2年期限,所以有,前手6个月所以B也有。30号虽然是法定期外,但是对出票人和承兑人2年(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所以可以向丙请求付款,但是拒绝了,丁还可以追索甲和丙银行,但是不能问前手追索,这样理解对么还有哪些不足?
到期日是7月1日,最晚提示付款是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