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看守所64天了,再有26天能判刑吗?刑警队说3个月会有消息一般刑事案件

如题所述

要看办案机关的案件多少及案件复杂程度,一般的刑事案件从拘留至宣判一般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办案机关案件少、案情清楚的,也有可能提前,关押看守所64天,一般案件可能还在公安机关,或者刚移送检察字,再有26天一般也不太可能开庭宣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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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6
刑事案件一般三到四个月,如果案件复杂会相应增加期限。所以不是三个月就必须判。上海律师孙学龙希望能够帮到你。追问

案子不复杂,证据确凿,没有别的案子,单一的案子,认罪了,3个月能判吗?

追答

可能判,但是不是一定三个月一到就准时判。

追问

5年的起步的刑,如果律师好的话,可以监外执行吗?

追答

不可能,除非已经把案件性质改掉了。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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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16
那是一般三个月简易庭、有的半年一年都正常、我以前一个小案子在看守所里呆半年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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