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合同是2007.12.1至2009.11.30止,第二次续签是2009.12.1至2010.11.30止。本来第三次合同该是从2010.12.1开始签的,但是到了2010.12.1公司都还没有要和我们续签的意思,都又过了两三个月,大概今年三月份左右,公司通知我签合同,可是合同的日期是2009.12.1至2011.11.30止,我当时问人事部,人事部的说是改一下以前的合同日期,还让我把第二次签的合同交还公司。我当时以合同找不到了为借口没有交,第二份合同一直在我手里,但是我还是签了字(也就是2009.12.1至2011.11.30那份)。但是公司一直没有把合同给我。请问公司的这一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公司修改合同日期是否有效,我现在准备辞职,能否向公司索要赔尝。
合同签订日期写错涂改后对法律效力没有影响。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签订日期写错,应由双方共同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的第二份合同2009.12.1至2010.11.30这份合同还在我手上,和公司最后签的2009.12.1至2011.11.30这份公司一直未发下来,我可以以2009.12.1至2010.11.30这份合同到期为由,向公司提出2010.11.30以后的双倍工资支付吗?
追答你好,你可以依据第二份合同来提出双倍工资的要求,但公司会拿出第三份合同抗辩。如果仲裁认定第三份合同无效,那就会支持你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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