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位房主在购买房子的时候签订了两个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房子的房主需要对合同方进行赔付,导致这位女子最终需要赔付500万的费用。
毫无疑问,房子在我们中国人的心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成家立业,成家就必须得有房子,但是高昂的房价确是不少人的拦路虎,在最近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在上海,一位女子在买房以后,非但没有买到房子反而还要赔付开发商500万元,这是为什么了?
根据记者的了解我们才知道,原来这位女子够买的房子总价高达1500万元,在购买的时候签订的购买合同,合同约定该女子需要及时的支付首付,但是由于没有凑够相应的首付款,因此在约定缴纳首付款的时候没有办法支付,如果只是如此还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这位女子却和开发商签订了另外一份不平等的合同。
在该女子没有支付首付款以后,女子仍未放弃想要购买的念头,于是和开发商签订第二项合同,合同约定女子需要按时的缴纳房款,如果没有缴纳房款的话,不仅需要赔付违约金,而且还需要赔付商家的装修费用,但是时间到了以后,该女子没有办法支付相应的首付,于是根据合同约定就需要赔付,因为这个房子的总价高达1500万,导致女子现在面临不仅拿不到房子,反而要赔付违约金和利息总计500万元。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利,不要因为短时间的利益就将分险弃置于九霄云外,保证清醒的头脑非常重要。
在购买自己的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自己的承受能力,不能做自己接受能力之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