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户口本没盖作废还可以用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继续使用。办理新的户口本后,户籍管理中心要收回旧的户口簿,如果是遗失找到要交给户籍管理中心进行作废处理。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本丢了如何补办
户口本丢了补办的流程如下:
1、挂失并提交请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
2、民警核实,户口本丢了怎样补办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4、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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