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一个月,未签订合同,对方说试用期过后才签订合同,上到1个月零四天,公司未通知

公司17号开除我的,到目前为止一分未发。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我也到公司找过,老总看到我招呼都没有打过,直接开车走了

如果想继续做下去,可以提醒人力资源部门,也许他们忘记了;如果不想做了,可以要求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支付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比如说你现在工作一个月零四天,这第二个月从第一天起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签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追问

关键他们已经把 我开除了 ,开除已经有10天了 未支付工资工资。。。什么都没有说,我发了信息给老板。电话不通 信息未回

追答

那就收集你曾在公司任职的证据然后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吧。
另外,开除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严重违纪是否属实?如果属实,扣押的工资是否充抵了罚款或赔偿(比如你的违纪行为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有没有相关的公告或规定;如果不属实,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

追问

并未对公司造成影响,话说是这样的 本来我在网上购物撒,我写的收获地址是公司撒,对方说没有收到我的付款撒,然后对方打了电话到办公室说我没有付款。其实是对方自己没有搞清楚撒撒。我也有付款单子撒,我和卖家也说清楚了的,对方也道歉了的。也打电话到办公室道歉,就是这样个事情,老总是以生意不好,不需要人了的理由把我开除的,我也知道是因为这个事情嘛。也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影响。不存在赔偿什么问题的。

追答

如果是上班时间做个人私事,应该属于一般违纪,算不上严重违纪,况且公司给你的理由也是生意不好,不需要人,没有提及违纪的问题,那就不是违纪开除,而是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公司除了你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的双倍工资之外,还要支付补偿金给你。当然你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追问

关键我怎么去找他赔偿撒。我已经有新工作了撒,我不想恢复劳动关系了,只想把工资以及赔偿要回来。我也没有上班时间做私人事情。是在未知的情况下,那个卖家打电话到公司的,然后我就及时核实,并解决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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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6
劳动法规定~单位应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给予员工双倍工资~看你还想在公司做不,要是不做的话就告他~已经违法了~追问

因为公司已经把我开除了,17号开除的。工资到现在一分未付,也没有打过电话通知我

追答

去找当地的劳动仲裁科告他~

第2个回答  2011-05-26
建议:
1.根据公司规定试用期限,如果你认真坦诚可上司沟通明白就好or找老同事了解规则
2.最多三个月
3.如果你干一年他还不签,恭喜您该发财了,按照劳动法要赔偿
以上希望能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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