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

如题所述

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财政补助700元/人,合计1090元/人。
二、参保期限
      参保缴费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逾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时期
缴费时间
缴费金额
待遇享受时间
医保
等待期正常缴费期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390元/人)
      2023年1月1日起无延长缴费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390元/人)缴费之日开始无补缴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390元/人)
      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
      (1090元/人)
三、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有效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1、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2、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统一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登记,学生应及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已参保登记的,应先终止原户籍地医保关系,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线上办理(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停保业务。
      3、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四、缴费方式
      1.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扫码完成手机端缴费。
      2.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3.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
      4.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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