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开给我公司一张现金支票,收款人那儿,填上上了公司的名称,请问一下背书应该盖公章还是财务章和法人章按正常的,对方应该开据的是转账支票,收款人这填我公司名称就行,这次收到的是现金支票,无意间当成是转账支票,收款人那儿填了我公司的名称。背书一定要盖财务章和法人章吗。还有,如果收到转账支票,应该如何办理转账,需要盖章吗,在哪盖?谢谢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