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去的户口还能迁回来吗

如题所述

迁出去的户口还能迁回来。
1、复婚后,迁出的户口可以再迁回原户口管辖区;只要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2、户口迁出原籍后,可以再迁回原籍;迁出后,还是可以回到原籍的;
3、户口从原户籍迁出后,可以申请迁回原籍;需要先到原籍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获得准迁证,再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最后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4、农村户口迁出后,只要符合户口原籍地的政策要求,并且原户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就可以回原籍落户;
5、户口转出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可以转回来;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户口迁移的条件:
1、户籍迁移政策:不同地区的户籍迁移政策可能有所差异,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
2、迁入条件:迁入地通常对户籍迁入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购房、就业、投资、亲属关系等;
3、迁出手续:在迁出地完成必要的户籍注销或迁出手续,获取迁移证明;
4、材料准备: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工作证明等;
5、申请程序:按照迁入地的要求,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并等待审核批准。
综上所述,迁出去的户口是可以迁回来的,只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办理相应手续,无论是复婚后、迁出原籍、迁出原户籍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回到原籍或原户籍地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而迁往边防地区则需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对于离开常住地外出或暂住超过三个月的情况,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办理迁移手续,否则应返回常住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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