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构职能

如题所述

龙里县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 与县人民政府的公安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和法制办保持紧密联系,同时监督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动态。

2. 对这些部门的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为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提供翔实的依据,并协助制定常委会对司法部门决策的初步草案及其书面解释。

3. 负责审查和初步处理联系部门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并起草审议意见草案。

4. 对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持续关注,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5. 对可能与宪法和法律法规冲突的行政规章、决定和命令进行调查,提出相关意见,提交常委会做最终决定。

6.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并提出监督建议。

7. 评估和监督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8. 协助组织和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9. 承担分管领导交付的各种文件和稿件的起草工作。

10. 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分配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