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会计主体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会计主体的税收成本。
2、确保会计主体可以准确地计算税收项目的金额。
3、监督会计主体是否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
其中纳税会计是将税收的法律制度和会计核算工作相结合,并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特殊性专业会计活动,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新型会计体系。与一般的企业会计相比,纳税会计一般只反映会计主体的税务资金活动,当会计主体财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纳税会计应当以税收法规为基准。
会计的工作内容及所反映的企业财务信息是税务会计工作开展的基础之一,而税务会计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为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提供一定的协助。其中税务会计指以纳税人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并运用会计基本理论和方法对纳税人的税务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核算筹划工作;而财务会计指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企业已发生的交易事项运用专门的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以财务会计报告为主要形式,定期向各经济利益相关者提供会计信息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
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计提企业所得税时,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计提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