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没有签合同之前曾经交过书面上的辞职书!不过是1个多月前~但是他没有做到他口头上的承若。 如果我现在打个招呼明天就不上班会有什么后果或责任 ? 另外:他算工资是把我的工资分开算的! 假如我是2200 的他为了少交税会分成,基本工资:1600 考勤:200 什么什么补贴:加起来刚好的! 但是请假两天却要我的全勤扣除!~这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
但是老板做人很小心眼,口头上讲过的话都不算数!而经常压制员工扣除工资。
我补充了问题你可以看看吗?
小公司的话,你走就走了,后果就是你被扣的工资拿不回来!他们也没时间去追究什么的。如果你觉得那工资不想要,马上就可以走。如果你想拿回工资,最好还是走书面的辞职信,约定离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把这些书面东西的复印件留好,以后仲裁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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