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六个明细科目

如题所述

利润分配的六个明细科目如下:

1、应交税费: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项税费。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将利润的一部分提取为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亏损和增加注册资本。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的一种储备形式,用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和扩张。

4、分配股利:将净利润分配给股东,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5、补充流动资金:将一部分利润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

6、未分配利润:企业将未分配的利润留作未分配利润,作为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基础。

利润分配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3、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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