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课前5分钟

我们政治要做课前5分钟,大家帮帮我,想一个案例,要有总结,谢谢了!

网络犯罪
近年来,青少年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这里所指网络犯罪是指因网络引起发的各种犯罪,非指制造电脑病毒、电脑黑客等计算机犯罪行为。为说明青少年网络犯罪问题,首先举出三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3年4月17日,三个12-14岁的学生因上网没钱,将一个看大门的老人打死,抢走67.36元钱。作案后,回到网吧继续上网。
案例二:2003年7月14日,某市的一个15岁的青年因上网成瘾,整天迷恋于网络游戏,平时少言寡语,精神呆滞,长时间逃学。其母见儿子如此沉迷,多次劝阻无效,同其父商量好后,将儿子锁在家中。五日后,这个青年因网瘾大发,开始焦躁不安,同其母争吵几句后,便将其母杀死,造成血案。
案例三:犯罪嫌疑人杨某(男,17岁,福建省平和县人),其在2005年3月,在网吧上网时发现该网吧服务器的漏洞,并多次利用该网吧服务器漏洞,修改网吧电脑网络服务器系统中上网卡账户数据,为其同学徐某等人在该网吧增加上网账号上的金额数据,以达到不向该网吧缴费而上网的目的,其至被该网吧发现时先后共盗用网吧上网费计人民币4373.6元。
这仅仅是近年来发生的三个典型案例,实际上,因迷恋网络游戏而荒废学业、偷钱上网,以及造成社会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例经常发生。那么,造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一、 青少年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
1、内在原因。青少年网络犯罪,其内在原因是他们正处于成长期,心理发育尚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未形成。他们对外界事物分析能力差,冲动性强,性格可塑性大,办事往往不计后果。这个阶段的青少年,容易受外界事物的感染,好奇心强,爱玩网络游戏,上网聊天,如不正确引导,往往沉迷于网络之中,或者引发网络犯罪。
2、外部影响。造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网吧审批不严。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已于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但是在审批过程中,还存在着审批不严问题。如《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经营业务。”可实际情况是,不足200米距离的,仍批准设立网吧。一些学生往往借口去医院、自习、中午等时间去网吧玩。有的网吧假借“电脑学校”、“电脑培训”等名义开办网吧营业,有关部门视而不见,仍旧批准设立。
二是管理不严。《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为8时至24时”、“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网吧内“不得吸烟”等等。可实际情况是,网吧接纳的绝大多数是中小学生,而且大都是未成年人。管理人员根本就不查证件,网吧里随便吸烟,没人限制,满屋子乌烟瘴气,空气质量极差。一些上网成瘾的学生,通宵上网。管理者为了赚钱,也从不限制。
三是,《条例》规定处罚裁量过宽。如《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以下的罚款。”而且这个《条例》没有实施细则,执法人员处罚裁量范围过大。处罚裁量权过大,往往造成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也会为不正之风开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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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26
你可以来点开场白,或者来点意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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