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60岁老人交纳年限到达当地标准可以不交,未到达当地标准的需要交农村合作医疗到规定年限。因为国家法律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的,之后就不需要再缴费,没有达到鬼规定年限的,退休后需要缴满规定年限才可以在不交的情况下,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简称,他的参与对象就是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农民。职工医保是职工社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参与对象是从事工作的员工。这两个并不完全一样,但会产生重叠。
比如说,一个农民来到城市打工,他所工作的单位为其购买社保,那他就有了职工医保。如果他之前在农村时已经购买新农合,实际上就等同于重复保障。但是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同时拥有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如果遭遇生病需要报销,只能选择其中报销比例较高的一个来报,不能同时报销。
正常情况下,职工医保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比新农合要更广泛一些。所以,如果农民外出打工单位为其购买了社保,就应该以社保为主,新农合可以不购买。如果能够缴满15年社保的话,按现行规定来说,以后年纪大了也不需要再购买新农合了,因为他有退休待遇,可以享受医保政策。
但是如果没有交满15年社保,中途换了单位或者是回家务农,有条件的话,当然是通过自己的交费方式来续交。如果没条件的话,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措施,重新在农村购买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现在每年都要交纳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那么60岁以后还需要继续缴纳吗?对于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群来讲,那么我们都知道每一年都需要交费,但是一次性交费,那么就是一年的费用,所以说在前一年的年底之前正常完成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缴费,那么从第2年开始一整年时间都可以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
但是我们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际上它是不能够享受到医保的退休待遇的。也就是说即便自己到达6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如果说你参加的是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个时候如果说停止自己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缴费,那么对于自己来讲首先就无法享受到正常的医保报销待遇。所以说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于60岁以上的人群还是需要的继续参保相应的费用,那么才可以享受到报销的待遇。
因为本身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一年都是正常的上调费用的,所以说随着自己缴费年限的不断增长,那么实际上缴纳的费用也是在不断的增长。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今年的交费标准是250元,那么去年的交费标准很多地区都是220元。所以说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是有所上涨的,当然各个地区它上涨的比例,上涨的金额都是有所不同的,我只是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这个例子主要说明的问题就是随着自己的年限不断的增加,实际上缴纳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费用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对于我们医保的报销比例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依然是按照50%的比例来进行报销的。并且我们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那么个人医保卡账户是不建立相应的余额的,所以说我们如果要去药店买药或者是门诊就医结算的话,那么自己还是需要靠现金来进行支付和解决买药的问题。
所以这一点和我们的职工医疗保险还是有一个明显和本质的区别。当然职工医疗保险它本身是可以享受到医保的退休待遇的,当自己具备法定的退休条件,并且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即便自己职工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周年,那么职工医疗保险也是允许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缴完成15年的费用,直接办理医保的退休待遇。
60岁以上老人达到当地的规定交纳年限的可以不交,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
正常退休的职工,因为一直缴纳五险一金,到六十岁以后,这部分老人不需要在缴纳医疗保险,因为他们已经足年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所以对于医疗保险已经做完缴纳任务,不必再缴纳。
城镇医疗保险属于一年缴纳一次的医疗保险,是保证城镇居民的基本养老和医疗的保险,所以一直缴纳这部分养老保险的六十岁老人,还是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的,每年缴纳的数额根据国家的规定即可。
新农合属于保险性质,先交费后享受保障。不管是以前是的新农合还是现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都是属于保险性质的,保险的属性就是先交费,后享受保障,不缴费不享受保障。所以老人虽然年满60岁,但是如果要享受新农合待遇保障,也必须先交保险费,才能继续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