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出嫁女儿替弟弟还房贷,女婿拍出结婚证怒吼离婚,娘家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如题所述

家庭成员职责与使命的界定,往往不如社会分工那么明晰。它可能会因为感情因素,而混淆了各自应尽的义务和相互之间的界限;可能有的人多尽了义务,有的人则坐享其成。而付出得多的人还不能有什么埋怨,因为是一家人,是骨肉至亲,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也是大家的事。你不帮他谁来帮他呢?

所以才会有“嫁人不嫁妈宝男,娶妻不娶扶弟魔”的说法。为什么这两类人不受欢迎?这两类人就是不明白自己正确职责和站位的人。

作为男人,应该成为自己小家的顶梁柱,说一不二的男主人,与妻子一起建设好自己的小家。可惜,他让位给了自己的母亲。

本是兄弟姐妹,未成家之前,是一家人;各自成家后,就应该成为最亲的亲戚。但也有人放着自己的小家不管,而去承担兄弟姐妹的家庭责任,一心帮兄弟姐妹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是什么样的精神啊?你以为兄弟姐妹会感恩吗?

遇到有良心的兄弟姐妹,知道感恩,才会善待于你;而有的人却不会如此,当你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的时候,你们之间的亲情就会越来越淡漠,甚至反目。而自己的家庭也因为你把太多的精力用于扶持兄弟姐妹,导致家人抱怨,两头不落好,里外不是人。这就是扶“弟”魔不受人待见的原因。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孝敬父母,有余力了,再去关爱兄弟姐妹。如果把顺序颠倒过来的话,那就真要夫(妻)怒子(女)怨了。魏明(化名)是既生气又担忧。他的小舅子又生了,第三胎,是个儿子。可把他丈母娘高兴坏了,但也把魏明给愁坏了。

上周吃完小舅子的满月酒回到家,魏明就把结婚证拍到了桌上,威胁的意味非常明确。妻子当即向他保证,他所担心的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可是,谁又来保证妻子的保证就有用呢?魏明就因为这个不可预知性而发愁。

魏明大学毕业后,在父母帮助下,进了一家旱涝保收的单位。工作虽稳定,但工资不算高。这年头,谁也不喜欢手头不宽裕,用钱算来算去的感觉,魏明也一样,在本职工作之外,他投资开了一家小饭馆。一天晚上,一群男男女女到他的店里来吃饭。魏明打听一下,原来是单位聚餐。其中那个最漂亮的姑娘引起他的注意。

饭后,那个漂亮姑娘过来买单,要求开发票。魏明多看了她几眼,心里微微一动。他对姑娘说,发票正好用完,过两天才会有。如果姑娘方便,可以留下电话,发票开好再联系她。姑娘一点都没怀疑就把手机号留给了魏明。这个姑娘就是蓝珍,后来成了魏明的妻子。

魏明直到向蓝珍求婚,上门拜见蓝珍父母的时候,才知道蓝珍家不是太富裕。蓝珍父亲在小区门口开了家便利店,刚开始生意还不错。后来因为小区配套跟上来,小区附近开了家超市,这家便利店就在惨淡经营,小区居民只在紧急时才会光顾,勉强有盈利。

蓝珍母亲没有工作,在家操持家务,有时也会去便利店看店。而那时蓝珍弟弟还在读大二。魏明家则不一样。魏明父母都是体制内工作人员,父亲还有个不大的一官半职。要与蓝珍这样的家庭联姻,魏明父母是不愿意的,除了蓝珍漂亮,她家真没有哪里能与自己家可以比的。但魏明就喜欢蓝珍漂亮、性格还很温柔,吃了秤砣一样,铁了心要娶蓝珍。父母只能同意。

两人结了婚,过得倒也甜甜蜜蜜的。但甜蜜之下,还是有些不舒服的地方。当初,蓝珍家向魏明要了30万彩礼,说好让蓝珍带回去;陪嫁也会有。结果呢?不光彩礼没带回来,陪嫁连影子都没见过。魏明父母不满意,而魏明在生了几天闷气之后,也没再计较。他知道了蓝珍的性格其实应该说,是有些懦弱和没有主见。

他们结婚的时候,蓝珍弟弟还在上大学二年级。就因为蓝珍母亲一句话:“蓝珍,你已经结婚了,有依靠了,也用不了那么多钱。弟弟的花销,你承担一部分吧。”蓝珍就每个月给弟弟2000块钱,一直给到弟弟大学毕业。

魏明有时候看不过去提醒蓝珍,她已经结婚了,不能再这么给弟弟钱花了。蓝珍还有些生气,说自己弟弟还没挣钱呢,等挣到钱了,就不给了。那次两人还有些不大高兴。其实魏明也知道,弟弟工作之后,蓝珍也时不时地给弟弟钱花,不过不像以前那样月月给,魏明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几年后,弟弟要结婚了。为了给弟弟买婚房一事,魏明就已经忍了一肚子气。那次是丈母娘亲自上门,要魏明赞助10万块钱。还说这几年都没有再花过魏明的钱,这次是实在没有办法,首付款还差了一点儿。

魏明思来想去,还是给了。他对丈母娘说,这是最后一次了。丈母娘接过银行卡,喜不自禁地说:“肯定的肯定的。结了婚就了事了。”房子买下来,首付就花了将近50万。魏明很好奇蓝珍家哪里来这么多钱,一问,蓝珍没留神,就把那30万彩礼也当作房款的事说了出来,差点把魏明气得吐血,这套婚房几乎就是自己首付款买的呀!

而这次小舅子生三胎,魏明明显感到危险来袭。说起小舅子生三胎,也是丈母娘要求的。在小儿媳给她添了两个孙女后,丈母娘给小舅子提条件,希望他们能再生一个男孩儿,只要他们生三胎,她就帮小舅子还房贷,一直到孩子上幼儿园。

一个月房贷多少钱?6000块呀!三年下来就是21多万呀,对蓝珍娘家可不是小数。小舅子工资并不高,弟媳妇自从生第一胎后就没有再工作。就凭岳父那个店的收入和小舅子的工资,养一家七口,再还每月6000元的贷款,魏明说什么也不信,多余的负担谁来承担?

魏明看向了自己的妻子蓝珍,而丈母娘的眼神也在看着自己的女儿,魏明觉得后背一阵发凉。所以那天吃过满月酒,趁着酒劲,魏明把结婚证找出来,一用力,”啪“地一声拍在了桌上:“蓝珍,你知道我什么意思!我们家是我们家,你弟家是你弟家,我希望你要拎得清,否则,这两个本本就该换个名字了。那样你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养你弟家那三个孩子,做你的圣母去。”

蓝珍当时也吓着了,魏明从来没有这样红着眼睛对她发火。她向魏明保证:“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你要不放心,你就把我的工资卡全部收走。”保证归保证,可魏明不敢相信呀!所以他说,他只能先把妻子的工资卡拿在手里;万一这样还无济于事,那就只有离婚了,到那时只能可怜自己的孩子,从此要生活在单亲家庭了。

我挺理解魏明的难处。蓝珍是他的妻子,当妻子的娘家人入不敷出时,作为女婿、作为姐夫当真能看着不管?蓝珍娘家人真的是把魏明绑架,放在了烧得通红的道德铁板上去烤呀!让他帮也不是不帮更不是,真是进退维谷。

说实话,我已经很不看好魏明的婚姻了,在自私强势的丈母娘和有扶弟魔特质的妻子的夹击下,他们的婚姻已经岌岌可危。所以说,凡事都讲章程、讲规则,是你的责任你揽,不是你的责任就别揽,揽过来就是你自己在惯,最后反噬到自己身上,那就谁也不要怪。

一家人相互帮一帮倒也没什么,但要搞清楚到底哪些情况该帮,哪些情况不该帮。有人提出过互相帮助的原则:救急不救穷。亲人间的帮助也应该遵循这条原则。你跌倒了,我可以扶你一把;可要是走平路,也要让人负担你一半的体重,到最后扶你的那个人也会累得直喘,心有余而力不足。结了婚,就好好经营自己的小家,要自私一点,不要太无私。否则,后悔的,只有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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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3
过分。因为嫁出去的女儿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娘家这个要求很不合理。
第2个回答  2021-01-13
过分。还房贷是弟弟和他媳妇的现实,哪有姐姐掺和的时候,就是这女婿有些冲动了。
第3个回答  2021-01-13
我个人认为娘家的这种要求实在是太过分了,女方弟弟的房贷应该由女方弟弟自己来承担,怎么可以让女婿承担。
第4个回答  2021-02-06
实在过份,娘家人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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