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公司法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强制执行该怎么处理。

个人(合作公司法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已强制执行过一次(行政拘留15天)接下来法院还怎么处理啊,有没有追诉期啊。

一、如果是个人,法院会让申请人了解对方的财产或者由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名下的房产、汽车、股票、公司股份等),如果确实没有任何财产,那么执行案件就会中止或者终结在那放起,等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再恢复执行。

只要法院有这个执行案件在,那么被执行人有财产的任何时候法院都可以执行。不存在追诉期的。  

二、如果执行的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院只能执行公司名下的资产,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无关的。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若债务人是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法人组织,应该独立承担自身所负全部债务。此时,被执行人的股东需要防范债权人刺破公司面纱直接申请法院执行股东自有财产。

第二,若债务人为无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据债权人的申请,根据《执行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追加被执行人总公司或总公司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此时,债务人需要考量总公司的偿还能力,避免过多支付逾期利息。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公司法》一百九十三条通过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经营资金最低额的限制以保证其与我国企业进行交易时,具有独立承担相应债务的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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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2

一、如果是个人,法院会让申请人了解对方的财产或者由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名下的房产、汽车、股票、公司股份等),如果确实没有任何财产,那么执行案件就会中止或者终结在那放起,等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再恢复执行

只要法院有这个执行案件在,那么被执行人有财产的任何时候法院都可以执行。不存在追诉期的。  

二、如果执行的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院只能执行公司名下的资产,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无关的。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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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06

首先,要确认一点,法院强制执行的是你个人还是你的公司

一、如果是你个人,法院会让申请人了解你的财产或者由法院调查你的财产情况,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财产,那么执行案件就会中止或者终结在那放起,等你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再恢复执行。只要法院有你这个执行案件在,那么你有财产的任何时候法院都可以执行你,不存在什么追诉期的。 

二、如果执行的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院只能执行公司名下的资产,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无关的。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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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首先,要确认一点,法院强制执行的是你个人还是公司,‘
  一、如果是你个人,法院会让申请人了解你的财产或者由法院调查你的财产情况(包括你名下的房产、汽车、股票、公司股份等),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财产,那么执行案件就会中止或者终结在那放起,等你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再恢复执行你!只要法院有你这个执行案件在,那么你有财产的任何时候法院都可以执行你,不存在什么追诉期的。
  二、如果执行的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院只能执行公司名下的资产,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无关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法院会让申请人了解你的财产或者由法院调查你的财产情况,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财产,那么执行案件就会中止或者终结在那放起,等你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再恢复执行你!只要法院有你这个执行案件在,那么你有财产的任何时候法院都可以执行你,不存在什么追诉期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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