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即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通常和“三重一大”一起提的是“三重一大”制度,该制度是指“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一项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是为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有利于更好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也更有利于对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