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可以打入个人账户吗?

工伤赔偿金不打入公司账户行不行,可以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吗?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否可以打入个人账户?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否需要到劳动部门审批,单位才可支付?

可以。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转入审核申请表上选择账户的,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公司账户。需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因为很多情况下都有单位垫付医疗费的情况所以会给出选择。

工伤待遇审核是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机构递交申请后下达的。

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历、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

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式。

扩展资料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工伤赔偿金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由社保部门从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是可以可以打入个人账户的。

  一、工伤赔偿是按照劳动者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进行鉴定的伤残级别进行相应的平赔偿。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一、工作是由单位申请认定的,个人无法申请工作认定;
二、工伤待遇中一次性支付的钱,是由公司向你支付的,所以将打入公司账户;
三、部分费用可以找入个人账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14
青岛这边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医药费是支票形式支付给公司,由公司转交给个人。(但是报销手续必须由公司出面办理,因为手续中公司需要加盖公章、财务章和法人代表印鉴。)难道各地的报销手续有差异?
第4个回答  2012-12-20
依法必须打入被保人账户。但部门之间利益和工作习惯还没有得到治理,单位往往扣留赔偿金导致新的社会矛盾,这是执法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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