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哪些资产化哪些费用化,有没有明确的分界线啊,,,急,。。谢谢

如题所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满足技术上具备可行性、市场上可以销售为公司创造效益、有足够的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资源支持、支出能够可靠计量等条件下,可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以上是为原则性的规定,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比如成立新品研发项目评审小组,在新品项目经过样品试制之后,由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以确定是否进行资本化,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备完成产品设计目标的能力;是否具备或能够建立量产能力;相关的物料需求是否能够在市场上正常获得;质量上是否能够达到应用标准或客户要求;在销售方面是否预计能够形成销售;在量本利方面,是否具备盈利能力,等。评审通过的项目,财务部对该项目进行资本化核算。在投产之后,终止资本化核算,转为生产成本核算。资本化开发支出余额转为无形资产,按受益期分期摊销。在公司为制定资本化评审的条件时,最好征询税务所和审计所的意见,以避免自定义的评审条件随意性太强。另外建议自定义的评审条件应参考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追问

谢谢。。谢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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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8
没有明确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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