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请详细看完,我考的是狱警,都过了,现在准备政审,司法厅发给我一个“调档函”,让我在12月10日之前把档案送过去,我现在海口,档案在南京,还有5天的时间,我怎么把档案拿过来啊,急!
1、如果让我把调档函传过去,他们也不认复印件吧?
2、就算认,他们发的所谓的“有机件”,也是在星期五统一发。也就是12月10号,明显时间不够。
3、我想找司法局的说,可不可以缓两天,我觉得人家也不可能因为我一个人就延缓时间吧?
4、如果找关系的话,那还需要档案之类的东西来审核吗?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我们这个要求过“公务员计算机考试”,12月10号之前把证书交上去,我们总共有80几个人进入政审,其中有60几个人没有这个证书,大家都没有考,可是那个负责人说:“这是你们自己的事,我们不管。”现在大家都报名了,可是还没有接到通知去考试,看来12月10日之前是没有希望了,那这个问题是,难道我们60几个人都要被刷掉?请问有没有这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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