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势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根据你的情况,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法,你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你要离职,并要回你的应得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