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联系了广发的客服,确实有人用我前几年丢失的身份证(丢失身份证报过警、有回执)办理了信用卡,告知到深南东路123号广发深圳分行办理法律声明(不知道是啥东东),核实后无需支付欠款并安排撤销我的不良信用记录。有点担心银行的办事效率,我是否需要报警备案,要求银行尽快撤销我的不良信用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