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工亡赔偿的计算

案例:男,46岁,工作时间内死于办公室,有一个41岁妻子,两个儿子,分别17岁,8岁,妻子无工作,请问,赔偿应该如何计算(越具体越好)?是否可按40(女),50(男)省政府精神赔偿?

补充,工作单位为长沙

1、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
2、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X40%;(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X3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48~60个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02
【因工死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