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涉及税收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公司分立时涉及多种税收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提供帮助。以下是关于公司分立所得税的处理、增值税的处理、营业税的处理、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契税的处理以及印花税的处理。
1. 公司分立所得税的处理
(1) 一般性处理:
- 被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 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 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 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 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2) 特殊性处理:
- 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 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 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 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
2. 公司分立增值税的处理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3. 公司分立营业税的处理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4. 公司分立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5. 公司分立契税的处理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6. 公司分立印花税的处理
以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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