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分录在一张凭证上记账的话,其金额还需要合计吗?有什么根据吗?

如题所述

编制会计分录有个原则:尽量保持同类业务一借多贷、或者一贷多借。为什么?是因为便于确定对应关系,同时利于汇总,如果按此原则,一张凭证可以有多个会计分录,当然就可以进行金额合计。
象通过银行收付业务,可以将不同的收款业务汇总在一张凭证上,当然了,你将银行付款业务和现金付款业务归集在一张付款凭证上,不影响记账,甚至说付款业务都是购买原材料,这也是一借多贷,但是,会计分录还有个原则,现金和银行存款,除非是存现金及提现金,两者有借有贷可以出现在一张凭证上,其他情况不允许在一张凭证上,这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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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1
严格的说是不可以在一张凭证上记录多笔分录的,这样对后续的账务汇总处理带来不便
第2个回答  2010-12-01
“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分录在一张凭证上记账”,你这句话我就很懵,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分录在一张凭证上记账,我还要问你这有什么依据呢?
不同的业务,本来就不可以在同一分录上的,是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01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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