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 服务队由广州市红十字会批准,由志愿者组成,致力于无偿献血工作,宗旨在于保障生命健康,推动人道服务,提升精神文明,促进社会和平发展。
2. 志愿者在无报酬情况下,自愿、无偿、公益并有序地进行无偿献血宣传和相关服务。
3. 服务目标是宣传无偿献血,推动工作开展,服务献血者,由广州市红十字会直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 组织结构
7. 服务队在红十字会领导下,设队长、副队长,下设办公室及五个专业分队,包括公共事务、宣传策划、稀有血型、成分捐血、骨髓捐献等。
9. 服务队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营,包括协调工作、策划活动、招募志工和培训等。
第三章 志愿者
11. 年满18岁、成为红十字会会员且热爱无偿献血事业的个人,经申请审批后可加入服务队,享有培训、活动参与、监督建议和表彰的权利。
13. 志愿者需遵守章程,推广服务,积极参与工作,维护服务队声誉。
第四章 附则
15. 章程解释权归服务队办公室,自服务队成立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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