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诈骗与经济纠纷

如题所述

区分诈骗罪与经济纠纷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看纠纷发生后一方有否还款意愿,如果他还在不断或多或少还款,不宜定为诈骗;

2、看是否躲避与潜逃,如果欠款后有意长期躲避,不与人见面或联系,就有诈骗嫌疑;

3、看欠钱人金钱用途,如果借钱后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以外的个人用途,如个人挥霍就可认为有诈骗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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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8

界定诈骗与经济纠纷的方法如下:
1、行为人是否采取欺骗手段,采取欺骗手段是合同诈骗罪的前提,如果没有采取欺骗手段,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应属于合同纠纷而非合同诈骗;
2、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履行合同,合同诈骗则是通过签订合同骗取财物而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本有履行合同能力但并不想实际履行合同,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
4、如何处置合同标的物,行为人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合同标的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积极履行合同,而是将合同标的物任意挥霍,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甚至携款潜逃,则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5、违约后是否具有承担责任的表现,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在合同不能履行以后,往往会想方设法逃避承担责任,使对方无法挽回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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