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为何只是询问不开庭

如题所述

二审只是询问不开庭的原因如下: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二审程序的特点:
1、审理方式多样:二审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书面审理或者开庭审理;
2、重点审查法律适用:二审主要审查一审法院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而不是对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3、审判监督功能: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4、判决形式多样:二审法院可以裁定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5、审理效率较高:由于二审重点审查法律适用问题,通常审理时间比一审短;
6、终审效力:二审判决通常具有终审效力,当事人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再次上诉。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在不开庭仅进行询问的情况下,主要是针对以下几种情形:不予受理的上诉、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请求明显无法成立、原判事实清楚但法律适用错误,以及原判决程序严重违法需要重审的案件,这些情况均无需开庭审理即可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