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初离职,后来我查买社保的记录,单位只给我买了一个月的社保。后来2010年1月底我在一家新公司入职,社保是从2010年2月买起,根据买社保的记录,到2010年12月我一共购买了十二个月的社保(因为包括了2009年的那一个月),此时我申请2010年的年假还有机会吗?还是说我的年假就这么杯具要从2011年算起?多谢高人解答~~~~
另外,我还想问,社保记录是否唯一的工龄证明?关于工龄的问题,是不是只要有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也可以作为我的工龄证明?
参考资料: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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