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的问题

关于年假的问题 我工作自2009年3月起至今已满至少2年,但社保中途转回老家一次,之后公司说:若想上社保必须要清算,即将曾经缴过的社保清零,重新入户登记办理。现在我的社保已自2012年重新办理,请问:我的年假问题会因“社保的期限”而决定是否生效吗?年假和社保年限有关系吗?谢谢!

您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是按照“累计工作时间”计算的。此处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由此看来,社保费记录可以作为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您可以根据档案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主张自己的实际累计工作时间。
希望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追问

人我把社保明细给人力部看来,说:累计满一年的无效,要看上一年工作是否连续满1年。谢谢你。

追答

楼主你好!“连续工作满一年”决定您是否可以享受年假,“累计工作时间”决定您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也就是说当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您就可以享受年休假了。而您之前的累计工作时间将决定您是休5天、10天还是15天。

因此,如果您连续工作不到一年,是不能享受年休假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05
没有关系追问

能在具体些吗?是否是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呢

第2个回答  2012-11-06
没关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