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是怎么算的

如题所述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解决如下:
1、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免征所得税两年。
综上所述,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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