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了辞职信快三个月,且当时老板也批了但未办手续,现在又想上班了

我在9月20号提交了辞职信,当时老板也批了,后来公司招不到人,且我又想在公司继续做了,所以和公司协商好了继续做,但辞职信未要回来,现在公司想辞退我,合理吗???已经怀孕

劳动法规定:签订备案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拟离职的,需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不管单位同意与否,可自由离职,受劳动法保护。(合同特殊约定除外) 你的问题:30天后你没有选择离职且单位继续按月发放工资,原辞职报告视同作废。企业原因辞退,劳动者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待遇。记住:开弓没有回头箭,老板最恨的人就是对他的企业没有信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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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3
你这个问题不太好处理了
第一,正常情况下,如果你怀孕了,公司不能辞退你,但你自己书面交了辞职报告,不属于单位主动辞退你,是你自己不想做了,所以,如果单位不用你了,也不属于违法。
第二,建议你再和公司协商一下,最好不要离开,不然,你这个样子,再找工作是不太可能的,但要想留下,公司肯定会有要求和条件的,例如,不能随便请假,工作要正常进行等等,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 看是否可以接受。
第2个回答  2010-12-03
主动方在公司,你只有和他们协商解决。
第3个回答  2010-12-03
找律师问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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