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试用期工资的问题

我在北京工作,开始的时候在一个公司做电话促销员,我是7.23开始工作的。公司是这样规定的:每个月的工资从1号开始算起到30号结束,每月的15号发工资。因为我是半路出家,8月15号的时候没有给我发7月份的工资(也就七八天的)。老板说,只要我工作满3个月试用期,我7月份的工资才会发给,也就是说我要工作到10.23号。中间请了五天假回学校自考。就这样我工作到了10.23号然后找到了自己想做的工作,老板以我中间请假为由,私自扣押了我七月份的工资。请问老板合法吗?我该怎么解决?请求详细的法律条文,谢谢,急用!!!!!!!
不是在校学生,今年毕业,但自考要回校。老板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可是我从来没听说过……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根据你们单位的情况估计你们公司也没有给你上保险、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也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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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8
工资发放或者时间该说的别人说了,我具体解释下你工资的发放问题。为什么月中发工资呢?是因为你不论什么时候进的公司,那么你必须有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工资是扣下来的,比如你工作一个半月却实领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还有半个月的工资你等下一次发工资你有权领回来,但是要等到你离开后才能领取,所以你做了几天你就能领几天的工资。至于要到十月二十三才能领工资是因为很多地方签合同工一般开始的时候都是一个季度发一次的,这个没问题。但是申请请假要走正常的程序,如果说你们公司的规定就要他拿出一本《职工手册》出来,没有相关的东西他口说的不算。而且请假合乎程序最多也就是没有考勤奖励了嘛,哪会跟务工工资挂钩?所以你可以到你当地的社区或者地方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而且你是属于合同工,满一个月公司没有跟你签那么你也可以申请赔偿,反正不在那公司做了你还要他们把自己的保险补上。至于你想走的话还要提前三天通知你们公司人事部门,程序走到了,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怎么做。至于工资多少因为实习期是普工百分之八十或以上,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这点要是能拿到钱就不要争吵当初怎么说的,但是不能吃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16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根据案例可知,老板私自扣押工资,是不合法的,因为老板跟你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应该签订了是3年以上的。你本人请假用人单位是知悉的,而且你在试用期间,扣押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用人单位给予办理离职,但不可扣押员工工资,这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低于这一规定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增加试用期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4个回答  2010-12-18
在校学生的这些行为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属于雇佣关系,可通过法院解决。
你和老板相当于订立了劳务合同,你出力,他出钱,可以先找到当地的司法所求助调解,实在不行可以法院起诉。
当然,从性价比来说,不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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